封丘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封丘縣城鎮(zhèn)燃氣管道設施“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
時間:2024年05月16日 點擊次數:2262
一、 編制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燃氣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政府燃氣管道設施“帶病運行”工作部署,加快推進我縣城鎮(zhèn)燃氣管道設施“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要求,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封丘縣城鎮(zhèn)燃氣管道設施“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二、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全面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燃氣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后燃氣安全工作的重要舉措,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年來燃氣管道泄漏導致安全事故頻發(fā)的慘痛教訓,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全面排查、重點治理,壓實安全責任,徹底消除“帶病運行”管道設施等安全風險隱患,保障專項治理和燃氣本質安全取得扎實成效,筑牢城市安全運行防線,守牢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底線。
三、工作原則
(一)強化政府主導原則。強化政府在燃氣管道設施問題排查治理中的主導地位,壓實燃氣經營企業(yè)老化管道設施排查治理和更新改造主體責任,推動各方主體積極參與,形成齊抓共管、協同聯動的工作格局,確保排查治理工作有序高效推進。
(二)集中重點治理原則。在前期普查評估的基礎上,全面開展燃氣管道設施排查,重點關注使用年限長、風險系數高的關鍵區(qū)域和薄弱環(huán)節(jié),科學制定排查治理方案,集中力量治理重大安全隱患,提升燃氣管道設施抵抗風險和安全運行能力。
(三)鼓勵創(chuàng)新引領原則。鼓勵采用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實現老舊燃氣管道設施的智慧化改造與更新。通過建設智慧燃氣平臺,實現燃氣管道狀態(tài)實時監(jiān)測、預警預報和智能決策,提升燃氣安全防控能力和設施現代化管理水平。
(四)堅持安全第一原則。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聚焦“帶病運行”城鎮(zhèn)燃氣管道設施,強化源頭治理、系統(tǒng)治理、精準治理。著力破解深層矛盾,構建燃氣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筑牢燃氣安全防線。
三、任務目標
(一)組織安排部署、全面排查階段(2024年4月2日—4月28日)
(二)建立底數清單制定整改措施階段(2024年4月29日—4月30日)
(三)實施更新改造階段(2024年5月1日—10月31日)
(四)整改驗收階段(2024年11月1日—12月25日)
2024年4月底前,建立底數清單和需要更新改造的管道設施清單。2024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老化管道設施更新改造任務,進一步完善安全監(jiān)管機制,提高風險綜合防控能力和城市韌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改造過程管控。落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壓實參與改造各方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責任,嚴格改造過程監(jiān)督管理,堅決防止改造中發(fā)生安全事故。
(二)嚴格管控第三方施工。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劃定燃氣設施最小安全保護范圍和最小控制范圍,并向社會公布。
(三)規(guī)范燃氣廠站管理。規(guī)范天然氣門站、高中壓調壓站、儲氣庫、液化天然氣/壓縮天然氣加氣站、液化石油氣充裝站、液化石油氣儲配(供應)站等燃氣廠站安全管理。
(四)強化日常管理。進一步落實企業(yè)主體責任,提高巡檢頻次,增加巡查人員力量,提升巡查隊伍專業(yè)化水平。
五、保障措施
實施計劃明確了四項保障措施分別從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責任落實、強化資金保障、強化督促指導等方面制定保障措施,確保專項治理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順利完成。
政府文件:封丘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封丘縣城鎮(zhèn)燃氣管道設施“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讀:封丘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封丘縣城鎮(zhèn)燃氣管道設施“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圖解)
政府文件:封丘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封丘縣城鎮(zhèn)燃氣管道設施“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讀:封丘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封丘縣城鎮(zhèn)燃氣管道設施“帶病運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圖解)